医美行业税务风险点剖析:正确区分免税收入与征税收入(收入增值稅免稅)
一、免税收入与征税收入应分别核算,不得混淆,以免给企业造成损失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这要求医美机构首先要对收入及其收费项目进行梳理,会计核算要将免税收入和征税收入进行区分,并分开进行纳税申报。
二、正确理解并界定免税收入的范围
(一)什么是医美机构
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以及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医美机构是指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
(二)医美行业收入是否全部都免增值税?
1.医美行业收入通常属于生活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
了解了医美机构的定义,我们可以知道医美机构提供医疗美容服务属于生活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提供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免增值税
(1)医疗服务免税规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本项所称的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
(2)医美机构均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根据前述规定,医美机构提供医疗美容服务,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免征增值税:
(1)医美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属于《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列出的服务;
(2)医疗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
三、相关案例
××单位的分支机构杭州××医疗美容诊所为客户提供医疗美容项目服务,利用个人银行账户××收取服务款并隐匿收入。上述九个账户共计收到款项(以下均为含税收入)534,4810,353.84元,扣减保证金和已作收入申报等事项的金额589,440,016.77元后共计隐匿服务收入475,5370,337.07元未计入财务账。未对上述收入中的增值税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进行分别核算,现已无法进行区分,应按规定申报纳税。
该医美机构于2022年7月因上述偷税被处罚款,金额高达8827.2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