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整容腿留疤_福州一美容院被判赔3倍(萬元裡程醫師)
手术医师无资质,福州一美容院被判赔11万余元;福州鼓楼、仓山法院发布消费者保护典型案例
N海都 林威 通讯员 罗曼 胡丽丽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临,昨日,福州鼓楼、仓山法院举行发布会,会上介绍了涉美容、二手车买卖、服务等领域的消费者保护案例。
袁小姐原系北京一直播公司签约艺人,从事线上主播和线下演艺工作。2017年12月,她在网上看到福州某美容医院广告后,至该医院咨询,并在工作人员推荐下进行了胸部、面部、大腿三处整形美容手术,花费3.8万元。
可术后不到两个月,袁小姐大腿出现大于10平方厘米的疤痕,此后公司因顾虑艺人形象,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袁小姐事后才知道,手术医师不具美容医师资质。
法院审理认为,美容医院安排的主诊医师未办理美容主诊医师备案手续,不具有美容医师资质,网站上的宣传广告虚构事实,误导消费者,有主观欺诈的故意。美容医院应退还医疗费3.8万元,并承担消费价格3倍赔偿11.4万元,共计15.2万元。
买到二手车,里程数“瘦身”6万2018年9月,福州的吴先生在一汽车销售公司,以8.6万元的价格买了辆二手车,行驶里程数为4万公里。2018年11月,吴先生才发现该车2017年3月保养时,行驶里程数就已达10万公里。
吴先生诉至法院,认为汽车销售公司有重大欺诈行为。汽车销售公司称,涉案车辆里程表系原车主韦某自行篡改,其并无欺诈的主观故意及行为。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车辆行驶里程数未载入合同,但作为二手车交易关键信息,应视为合同一部分。因涉案车辆里程表并非汽车销售公司篡改,并结合汽车销售公司转售车辆价格,该公司无销售欺诈情形,但涉其未尽到认真全面核查义务,已构成违约。基于公平原则,酌定退还车款,再补偿一倍购车款计8.6万元。
上卫生间摔骨折,餐馆担责八成2018年10月,陈先生前往福州一餐饮店就餐期间,在卫生间内不慎滑倒,致右脚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右内外后踝骨折伴脱位,并住院治疗。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陈先生认为,卫生间地面湿滑,餐饮店没有任何防滑措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共计约2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餐饮店未能及时对湿滑地面进行维护,亦无设置警示标志,未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负主要责任。陈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亦有过错,承担次要责任,餐饮店担责八成,赔偿11万余元。
编辑:小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