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店存在诱导消费、未明码标价……南宁市场监管部门出手了(美容店消費誘導)
执法人员在美容店进行检查。
近期,兴宁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朝阳商圈、南宁火车站周边部分美容店利用消费者免费消费的心理,先通过免费活动、赠送礼物等方式吸引顾客入店,然后利用护肤品对皮肤的适应性,要求做皮肤检测,最后以皮肤各种问题进行产品宣传,引诱消费者消费。
8月27日,兴宁区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兴宁区民生街道办事处、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对朝阳商圈美容行业诱导消费违法行为开展精准打击。执法人员在深入调查中发现,被美容店诱导消费的消费者大多是没有固定收入、涉世未深的学生和外地来邕的旅客。更有甚者,一些美容店会向消费者推荐各种网贷,进行借款消费。当消费者恍然大悟要求退款时,美容店会以格式条款或其他各种借口拒绝退款。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一些美容店提供的部分服务未明码标价,为随意定价提供了便利,极易引发消费纠纷。还有一些美容机构的店内宣传卡片中印制有“此美容卡最终解释权归护肤连锁机构所有”等内容,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在现场,执法人员当即对上述涉嫌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一些美容店经营未标注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生产日期等信息的化妆品,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当场对问题化妆品进行了查封。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走进美容店的消费者越来越多,但美容店推出的预付卡消费陷阱、越界经营、强迫消费等行为也层出不穷,消费者要理性消费。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是否存在陷阱,不要被赠送服务等所谓的优惠影响而造成盲目消费。
如果消费者遇到被美容院欺骗、诱导消费的情况,应留存签署的合约单、消费记录以及交涉材料等相关证据,并第一时间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相关部门介入协商解决未果的,可以再次选择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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