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哥维权 | 女子买新沙发_到货后发现是店内有瑕疵的样品?回应:拿错了_已更换(樣品瑕疵沙發)
9月15日,潇湘晨报《满哥维权》栏目(报料微信xxcbwq)联系到了该门店,门店回应:系仓库工作人员拿错货,已联系更换。
投诉:购买的新沙发送到家,成了店内看过的样品?
8月22日,永州的万甜(化名)在永州祁阳市红星美凯龙顾家家居店,花费9000元订购了一套沙发,她称店内工作人员答应其月底送货,并承诺是仓库拿的新品。但8月26日,万甜发现送货到家的沙发不仅有瑕疵,而且还和店里的样品一模一样。
家具从“新品”变成了有瑕疵的样品,万甜觉得自己被坑了,她说:“送来的沙发有很明显的瑕疵,和我在店里看到的沙发,瑕疵在同一位置,合格证上所有信息与店里的样品一致。”9月9日,万甜在新浪黑猫投诉平台上反映了这件事,希望可以得到处理。
回应:仓库人员拿错货,已联系更换
万甜的情况是否属实,又该如何解决?9月15日,潇湘晨报《满哥维权》栏目(报料微信xxcbwq)联系到了顾家家居总部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联系到万女士进行处理,情况核实后,将反馈至单位处理部门来具体落实。
工作人员告诉,“之所以要具体核实,是因为虽然顾家家居不允许把样品充当新品来销售给客户,但如果说是出于客户自身要求,需要购买样品,那么可能会有消费者买到样品的情况。”
“比如说某位消费者新房装修,着急入住,那么他可能喜欢已经生产时间较长的家具,有可能需要购买样品。具体的话,要看门店和顾客的沟通。如果说门店将特价商品出售给客户,那么订单上面是会有相应的注明。”
工作人员还表示,万女士的处理方案要具体核实之后才能给出。
17时,永州祁阳市红星美凯龙顾家家居店工作人员回应称:“店铺上新频繁,样品放在仓库后,系仓库工作人员拿错货,已联系万女士进行更换。”
律师:样品按新品出售且不告知消费者,将构成欺诈
样品当新品卖,商家是否涉及到违法呢?9月15日,咨询到了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姚志斗律师。姚志斗表示,商家将使用过的样品当作新品卖予消费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姚志斗说,家具店作为产品的出售方,应当对产品属于样品还是新品有明确的告知,在此情况下,如果仍然将样品按照新品予以出售,且没有告知消费者,该行为将构成欺诈。商家将使用过的样品当作新品卖予消费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欺诈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如发生欺诈行为,经营者需“退一赔三”,即退还消费者已经支付的金额,同时按照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标准支付赔偿。
潇湘晨报蒋伟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