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发布重要通告!这些活动进一步严格管控(通告單位暫停)
日前
博山区政府再发重要通告
博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严格管控有关服务单位经营活动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严格管控有关服务单位经营活动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省市文件规定,继续关闭野生动物交易场所、活禽交易场所和宰杀点、农村大集以及景点、影院、博物馆、图书馆、酒吧、网吧(网咖)、健身房、KTV、美容美发等人员密集型场所。
二、继续暂停全区各酒店、餐饮、旅馆、民宿、洗浴、个体诊所的经营活动;暂停早餐店、熟食店、菜肴店、蛋糕店等非群众生活必需品经营单位经营活动,上述单位同时暂停网络预订渠道。
三、允许开工复工的肉、菜、蛋、米、面、粮油、水果、水产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经营单位(包括食品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果蔬店、冷鲜肉店、馒头坊、豆腐坊)要严格落实防疫责任,严防病毒传播。各大中型商场超市在保证商品充足供应的前提下主动缩短营业时间,取消各类促销活动,避免人员聚集。
四、各零售药店要加强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相关要求,自2月10日起暂停销售止咳、退烧、感冒类(具有止咳、退热等功能主治)药品,引导发热、咳嗽病人科学合理就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各镇、街道、开发区认真落实属地责任,进行严格监督管理,牵头做好管控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做好相应监管工作。
六、在疫情防控期间,上述暂停经营单位一律不得擅自复工、营业。对违反本通告要求,拒不配合执行相关管控措施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在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群众应注意加强个人防护,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不握手、不聚餐、不聚会;应尽量避免前往封闭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如确需前往,应佩戴口罩,并避免近距离接触咳嗽、发热人员,咳嗽或打喷嚏时应遮掩口鼻;请广大群众自觉维护医疗卫生秩序、公共场所秩序、市场管理秩序。
特此通告。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6日
来源:博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