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称”团伙偷偷按下遥控器_过磅物资立马“瘦”两吨(張某過磅回收站)
“地磅作弊”类诈骗案件屡屡发生,有些案件不仅涉案金额巨大,而且严重威胁计量安全,引发经济纠纷,甚至可能引发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需要引起重视。
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人民检察院近日依法对一起“地磅遥控”诈骗案向同级法院提起公诉。
回收站老板遇怪事
过磅吨数瞬间跳转
“张某货车过磅的时候,我当时在磅房里看磅表,看见磅表上显示的过磅吨数从15吨一瞬间跳成13吨!
”
毕节市纳雍县某废旧金属回收站的蒙老板当时还以为自己眼花了,“从事废铁回收多年,磅表跳磅这种怪事还是头一次遇到”。
蒙老板虽然当时没在意,但越想越觉得蹊跷,设备怎么会突然坏掉呢?直到蒙老板将磅表拆开,才发现过磅秤内被安装进一个芯片。
蒙老板将芯片拍照发给销售过磅秤的商家,商家表示出厂时未安装该芯片,过磅秤被人做了手脚。蒙老板怀疑是张某做的,可口说无凭,他决定在张某下一次购买废铁的时候抓现行。
过了几天,张某又来到回收站,从货车驶进回收站开始,蒙老板两眼就死死盯着磅表:“果然,我看见张某货车过磅时,磅表显示的吨数从10余吨一直掉到了8吨才停止。”
蒙老板觉得对磅秤做手脚的人应该就是张某了,便和其他几个回收站的合伙人将张某团团围住。
“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这满满一车废铁,怎么只有8吨呢?连我都不是很相信!
”张某佯装不知,试图抵赖。蒙老板等人急得团团转,如果这次放过张某,可就损失大了。
“报警!
”蒙老板见张某百般抵赖,便拨通了报警电话。
买遥控芯片做手脚
团伙分工施行诈骗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张某见无可辩驳,只得如实将事情经过和盘托出,之后,颜某、何某、伍某等涉案人员也相继到案。
张某几人到底是通过什么手段让磅表显示的过磅吨数减少的?
原来,张某平时主要从事废铁回收,但嫌利润不高,想着要是能多发点财就好了。一日遇见生意朋友颜某,两人见面小聊了一会儿后,一个计谋涌上心头:买一个遥控芯片来给回收站的磅秤做手脚。
随后,张某、颜某通过社交软件联系了昆明一个叫“X哥”的男子,从他手里采购干扰器并学习了安装方法,两人将其视作“致富神器”。为更好作案,两人又联系何某及货车司机伍某,商量着4人一起来做这件事,赚得的钱平分。4人便一起到云南蒙自市、贵州威宁县等地踩点,寻找作案目标。
直到张某路过毕节市纳雍县蒙老板等人的废旧金属回收站时,发现该回收站看管不严,大门敞开随进随出,极易得手。很快,他们在该回收站的地磅内安装了芯片。
万事俱备后,在接下来几天,他们多次到该废旧金属回收站购买废铁,在装载废铁的货车过磅时,操作遥控设备使地磅显示实际吨量减少,得逞后,几人将废铁卖往贵州威宁县、六盘水等地。4人利用上述方式减少废铁过磅吨量15吨左右,非法获利4万余元。
缺斤短两涉嫌诈骗
商家增强风险防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几人自以为诈骗伎俩天衣无缝,可很快就被人识破,张某等人在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交代了诈骗过程。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张某、颜某、何某、伍某采取先在他人经营使用的磅秤上安装电子设备,后在向他人购买废旧金属时使用遥控器操作事先安装的电子设备,人为减少磅秤的称重数量,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少收取货款的方式非法牟利4万余元,属于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考虑到张某等4人能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交代事情的经过,认罪认罚态度较好,且已经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所有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但法律的高压线不能触碰,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涉嫌诈骗罪对4人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4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的从轻、减轻和从宽处罚情节,最终,以犯诈骗罪分别判处张某、颜某、何某、伍某有期徒刑1年5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承办检察官提醒,市场经营中经常出现缺斤短两的现象,多数人对此见怪不怪,殊不知,多次欺诈数额较大的,将构成诈骗罪受到法律制裁。本案中张某、颜某、何某、伍某通过遥控器篡改过磅秤吨量诈骗他人,本想获利却因此获刑,广大商家要以此为戒,做生意要讲求诚信,不要因“小聪明”触碰法律“红线”。
此外,承办检察官注意到,张某等人运用干扰器实施诈骗,并屡屡得手,除了这种技术获取容易、操作简单外,被骗企业管理中存在诸多漏洞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如地磅设置位置距离大门、院墙较近,极易被操控;在过磅监管、安全检查、巡查等方面工作不到位。
检察官提醒,回收废旧金属的时候,企业和个人使用地磅称重前要做好地磅的检查、维护工作,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过磅时让工作人员陪同监督,警觉有无数量异常等现象,谨防上当受骗,如遇诈骗行为要及时报警,让违法犯罪者受到应有惩罚。
作者:王鹤霖 王家梁
来源: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