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仪成了“毁脸器” 女子使用后面部凹陷(陳女士美容射頻)
陈女士告诉,去年12月15日,她收到了网购的射频美容仪。当天晚上就给年过6旬的母亲使用起来,按照店家提供的使用说明,她先在母亲的脸上涂上一层凝胶,打开射频美容仪开关,美容仪的按摩头散发出红光,然后将按摩头轻贴肌肤分区域进行提拉。“没想到只使用了短短10分钟,就发现我妈妈鼻梁左侧出现了一块长约2厘米的条形皮肤凹陷。”出现这种情况后,陈女士第一时间联系了网店客服。客服人员答复,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因为老年人皮肤老化、代谢慢,以及皮肤薄的地方不能使用射频美容仪。
“当时我想也许过几天就能恢复了,没太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自己也开始用美容仪。”按照使用说明,陈女士每隔三四天用一次美容仪,每次不超过10分钟。没想到第3次使用后,她发现自己的嘴唇下方偏右侧也出现了一块明显的凹陷。
陈女士与网店客服反映情况后,店家派了一名工作人员,陪同陈女士及其母亲前往医院进行诊断。他们分别在北京美莱医疗美容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和北京协和医院就医。“医生诊断后,说我们是局部皮下脂肪消失,很难自我再生,需要用透明质酸填充在凹陷处进行修复。”陈女士说,网店的产品宣传页面上明明写着这款射频美容仪具有“紧致V脸”“弹润嫩肤”“重获紧致少女肌”等功效,“原本是为了变美的美容仪,怎么反倒成了‘毁脸器’?”
让陈女士感到更加无奈的是,漫长又无望的维权之路。在医院诊断后,一名自称是射频美容仪生产厂商的张先生提出了一个方案:美容仪全额退款,再加上7000多元,凑成1万元,作为“安慰费”支付给陈女士。前提是双方得见面签个协议,使这件事做一个了结。面对这样的方案,陈女士无法接受。双方多番沟通无果后,网店一名工作人员提出,让陈女士自行联系司法鉴定机构,证明陈女士母女二人面部的凹陷与使用美容仪存在直接关系,并给陈女士提供了一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鉴定入选机构名册》。按照工作人员提供的名单,陈女士咨询北京盛唐司法鉴定所等多家司法鉴定机构,这些机构均表示无法进行相关鉴定。
面对这样的境况,作为射频美容仪生产厂商的张先生在电话中表示,他也咨询了多家鉴定机构,答复都是做不了。“为什么去做鉴定?是因为双方对引起的事实有争议。需要一个鉴定结论,判定责任。做不了,就意味着无法判定。”既然无法判定责任,张先生给陈女士提出了3个解决方案:继续找一家鉴定机构去鉴定;按照之前商定的方案给予陈女士1万元“安慰费”;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