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永仁疫情冠狀)
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安排部署,为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维护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永仁县辖区内娱乐场所(KTV、网吧、电子游戏室、影院、足浴洗浴店、健身会所)、住宿业(酒店、民宿、客栈、宾馆,指挥部指定接纳滞永旅客的宾馆、酒店除外)、餐饮业(中式正餐、西餐厅、小吃店、早餐店、酒吧、水吧、冷饮店、糕点店、咖啡厅、烧烤摊、流动小摊贩、农家乐、茶室)、商品零售和服务业(珠宝店、眼镜店、花店、美容理发养生店、手机销售修理店、服装鞋帽店、家具建材店、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及配件销售店、农资农机店、机动车修理清洗店)、无固定门店的露天水果摊(含板房搭建水果摊)、临时水果摊、蔬菜零售摊点等人员易聚集、病毒易传播的各类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二、永仁县辖区内民生经营性场所(药店、超市、农贸市场、母婴用品店、粮油店、有固定门店的水果店)及民生服务场所(加油站、银行、电信、移动、联通、广电、供电、供水服务单位)等人员集聚场所可正常营业,但每天必须严格消毒、杀菌,做好工作人员防护工作,并建立防护工作日志,严格落实居民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公共场所的要求。
三、所有参与经营的人员必须到市场监管部门和社区进行登记,接受相应措施管理。
四、永仁县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只能对本部门外地人员提供餐食,且采取分餐制和打包就餐,严禁聚集就餐。
五、永仁县内物资储备调配有序,请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勿轻信谣言、传播恐慌,县级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囤货炒货、哄抬物价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六、对拒不配合以上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将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违者视情况进行处罚,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时间另行通告。
永仁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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