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美容美发店停业_3000多张会员卡余额不给退?法院:那不行!(女士美容美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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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2
几番交涉无果,丁女士选择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会员卡上的余额。近日,常德武陵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子。武陵区某美容美发中心系经营理发服务、生活美容服务等内容的个体工商户。2023年3月3日,丁女士在该美容美发中心经营的万达店充值了3000元。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8月21日期间,丁女士共在该店消费25次……
几番交涉无果,丁女士选择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会员卡上的余额。近日,常德武陵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子。
武陵区某美容美发中心系经营理发服务、生活美容服务等内容的个体工商户。2023年3月3日,丁女士在该美容美发中心经营的万达店充值了3000元。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8月21日期间,丁女士共在该店消费25次。2023年5月10日,丁女士再次充值2000元,购买了该店10次“肩颈疏通”服务,随后丁女士于2023年8月21日使用了一次该项服务。2023年9月,该美容美发中心经营的万达店停止营业。此时,丁女士在该美容美发中心的会员卡储值账户余额为1826元,疗程账户余额为1800元,会员卡余额合计为3626元。与该美容美发中心就退款事宜无法达成一致,丁女士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丁女士作为消费者在某美容美发中心充值,某美容美发中心为丁女士提供生活服务,双方成立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某美容美发中心经营的店铺停止营业,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丁女士有权要求退还未消费款项,故对丁女士要求某美容美发中心退还余额3626元的诉请,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判决某美容美发中心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丁女士退还36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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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有些店铺停止经营后会以“另起炉灶”为由,不向消费者退还会员卡余额。但此前形成的服务合同应以合同成立时的经营地点为准,除非消费者表示同意到新店消费,不然就应该退还未消费款项。
潇湘晨报周凌如 通讯员刘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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