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坑老”:赠送体验项目最后竟收了10万|专+帮 3•15特辑(阿姨美容院項目)
家住广州五山、今年65岁的周阿姨(化名)近日向南方日报、南方+客户端“专+帮你忙”平台投诉,称自己是娇×贝儿美容院五山店的老客户,从2007年始就定期到店做些按摩之类的项目,一直也都没有什么问题。
去年10月份,周阿姨又如常到店里去做按摩,店员就跟她说,经理送了一次脸部的医疗美容项目给老客户,让她去做。当时周阿姨也没有搞清楚是什么项目,也没太在意,想着既然是送的那就去做吧。没想到一时疏忽,却掉进一个巨额消费的“坑”里。
美容院诱导熟客做高额医美项目
据周阿姨反映,美容院跟她约好时间后,就由美容院的总监、经理、店长等人打的将其送到市内的另一家医疗美容机构做项目。
在路上,周阿姨就反复强调说,“千万别再叫我出钱了,我也没钱了,因为家里的楼房要加装电梯需要准备一笔钱,而且马上又要过年了也要花钱。”周阿姨说这么多年来在娇×贝儿美容院已经花了有几万块钱,这都是心甘情愿的,现在真的没有钱了。但是美容院的店长跟周阿姨说“没事的,不会再叫你出钱了,这只是一个体验项目。”
到了那家叫华×医疗美容机构后,马上有几个店员围了上来,向周阿姨推销医美项目,周阿姨说:“不是说送我一次的吗?我是来体验的。”他们说只做一次其实是没什么效果的,要做最好就是要把这一整套做完,周阿姨问“这一整套是多少钱啊”,“10万!
”对方回答,“那不行,这么贵我不会做的,我也没有那么多钱哪。”
作为一名普通的退休职工,周阿姨表示平时去美容院也就是做些按摩、理疗等一两百块的项目,绝对接受不了花10万块钱做脸部医疗美容的项目。
为促成交易,美容院经理垫付5万块
周阿姨为了证明自己确实没钱,还将手机银行打开给他们看,“我的账户里只有4万多块,根本不够做这个项目”。这时候对方看到周阿姨的另外一个账户有20多万的款项,就要求周阿姨以那部分钱支付,周阿姨立刻表示反对,“那些钱是我们的楼房加装电梯,我负责收集的各家的费用,是公款,绝对不能挪用的!
”对方还要周阿姨贷款也被果断拒绝了。
这时娇×贝儿美容院的陈经理表示愿意为周阿姨垫付5万块,周阿姨表示不同意。
美容院方面的人员并不罢休,围着周阿姨说项目怎么怎么好,还是韩国的医美专家操作,“左讲右讲,讲到我都懵了。”周阿姨又以不会转账操作推脱。
美容院方面的人员要周阿姨打开手机银行,让周阿姨分别从工行、农行、光大银行共转出了47700元钱,再加上美容院陈经理垫付5万块,凑够了近10万块的“治疗”费用。
“我当时整个人都是懵的,根本不是很清醒自己说了什么做什么。”周阿姨自己在糊里糊涂的情况下交了钱,并做了一次所谓的“脸部细胞注射美容治疗”。“他们说整个疗程要做三次,我做了一次就再也没去了,我觉得他们是挖了一个陷阱让我跳进去。”
事后周阿姨也曾打电话到消费者委员会投诉,对方要周阿姨提供当时消费的发票,周阿姨才想起来交完款后他们都没开发票。于是周阿姨再次要求美容院带其到华×医疗美容机构索取发票及退还余款。到店后对方说跟周阿姨调解,说另外送周阿姨一个“暖宫”的项目,但发票还是没有给周阿姨。
律师提醒老年人须防消费陷阱
为了核实情况,“专+帮”3月17日到了娇×贝儿美容院五山店调查,并找到涉事的陈经理。
陈经理对周阿姨所陈基本事实并无异议,并承诺协助周阿姨解决发票及退款问题,为却坚称“自己及店员只是为客人推荐医美项目,是否去消费决定权在客人,并不存在诱骗、欺诈等违法行为。为此,“专+帮”咨询了法律界人士。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彭曼云在接受“专+帮”采访时表示,若美容院方面存在下列情况,就可能构成诱导消费,存在欺诈——
首先是欺诈方主观上为故意。欺诈的故意是指欺诈一方明知自己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且会使被欺诈人陷入错误认识,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便可认定欺诈人主观上有欺诈的恶意。
其次,美容院的行为如果存在误导消费者,即该行为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的话,也可能属于消费欺诈。
但要最终认定,还需进一步举证。
针对医美机构拒开发票的行为,彭曼云律师指出这是明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规,周阿姨可直接向税务机关举报,税务机关将会根据调查结果对商家作出相应处罚。
彭律师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在进行大额消费时必须慎重,不要随便相信促销人员的花言巧语,拿不准的问题一定要跟家人商量。
【】欧旭江 实习生 刘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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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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