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起非法医美典型案例被曝光!无证文身被罚近18万元(醫療機構執業醫療美容)
2月15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公布了2022年5起医疗美容行业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李某花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激光脱毛、洁牙诊疗活动案
李某花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医师执业资质,在其设置的场所内为顾客实施激光脱毛、洁牙等诊疗活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等规定。
2022年6月,璧山区卫生健康委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566元,没收药品、医疗器械,并处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刘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去文身等诊疗活动案
刘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医师执业资质,在其设置的场所内为顾客实施去文身等诊疗活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等法律规定。
2022年8月,忠县卫生健康委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9940元,没收药品、医疗器械,并处罚款17919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重庆星薏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使用护士从事医疗美容活动案
重庆星薏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使用护士为顾客实施皮肤光电治疗。该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2022年10月,渝北区卫生健康委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重庆井尚博亿美容咨询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实施电灼祛痣案
重庆井尚博亿美容咨询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采取电灼治疗的方式为顾客取痣。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2022年10月,北碚区卫生健康委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药品、医疗器械,并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王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为顾客注射水光针、切除痣案
王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医师执业资质,在其设置的场所内为顾客实施注射水光针、用手术刀片切除痣等诊疗活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等法律规定。
2022年11月,九龙坡区卫生健康委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050元,没收药品、医疗器械,并处罚款70000元的行政处罚。
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追求美丽的同时,一定要注意健康安全。医疗美容不是普通服务项目,一定要理性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接受服务,消费者可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查询医生执业注册信息,认准有资质的医生进行诊疗。若发现任何非法实施医疗美容的机构和人员,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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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美容项目有哪些?
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一些常见的项目,比如注射“玻尿酸”、“水光针”,激光脱毛、祛痣,额头除皱、“自体脂肪移植术”蛋白线面部提升、去文身、光子嫩肤等都属于医疗美容项目。普通生活美容机构擅自开展医疗美容属于非法行医。
二、美容医疗机构资质有什么要求?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美容医疗机构必须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或备案,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在诊疗范围内明确医疗美容项目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仅仅取得营业执照但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备案的场所,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三、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人员资质有什么要求?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四)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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