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虚假宣传处罚款20万元(當事人萬元案例)
广东省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以来,各地市、各有关部门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月19日,为巩固提高全省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发布了部分典型案例(第二批)。
案例一:广州中科医疗美容仪器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经查,当事人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而在其官网、经营场所虚假宣传医疗器械,并利用虚假商品荣誉提高知名度,违反了相关法规,构成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汕头市龙湖区曙光医疗美容门诊部发布违法广告案
经查,当事人在其网络商铺发布的医疗广告内容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诊疗效果,利用患者名义、形象作证明,引证内容未标明出处,未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等,违反了相关法规。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6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佛山玉玄明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信息案
经查,当事人利用网络发布商品虚假宣传信息,误导、欺骗消费者。违反了相关法规,构成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佛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东莞美熙伊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逃避缴纳税款案
经查,当事人隐瞒医疗美容服务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104.36万元、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80.87万元、其他少缴税费款0.8万元。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当事人追缴税款、责成补扣补缴个人所得税并处罚款,共计278.65万元。
案例五:中山市爱美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案
经查,当事人为患者提供医疗美容诊疗活动中,服务活动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诊疗范围。中山市卫生健康局东区分局依规作出吊销当事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清远市胡某某无证从事医疗美容活动案
经查,当事人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活动。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清远市卫生健康局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12000元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罚款1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陈某某团伙涉嫌走私普通货物进境案
拱北海关缉私局立案侦办“陈某某团伙涉嫌走私普通货物进境案”。经初步统计,2021年至案发,该案涉案走私进境医美产品约17万件,案值约1亿元,涉税约1400万元,此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
案例八:科恩抗衰老医学科技(揭阳)有限公司涉嫌使用不规范医疗器械案
经查,当事人使用无中文标签、无合格证明、无生产日期的医疗器械,购进医疗器械时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等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揭阳市市场监管局依规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3台、罚款15552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邵某某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进口药品(肉毒素)案
经查,当事人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进口药品(肉毒素),导致受害人因注射该药品入院抢救。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且造成人体危害,涉嫌构成妨碍药品管理罪。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规,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案例十:“依莱漫私人订制”美容整形店陈某某集资诈骗案
当事人利用虚构美容整形投资项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陈某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退赔相关被害人2160548.8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