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沧州_你发现有经营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_可用手机拍下来举报(虛假宣傳舉報人)
一、违法行为收集范围
(一)以“保健”为名推销普通食品或伪高科技、投资理财、养老服务等产品的虚假宣传行为;“傍权威”“傍科普”,以“补氧神器”“理疗神灯”等各类养生、医疗名义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二)医疗美容、植发美发、美妆美体、减肥健身、孕产母婴康复等机构通过炮制虚假案例、剽窃图片文案等方式,虚构、夸大自身资质及从业人员情况,或虚假、夸大宣传产品功效、效果等虚假宣传行为。
(三)对儿童化妆品、儿童玩具、学生用品、近视防控、视力保健产品等,使用误导性表述或夸大性用语进行虚假宣传行为。
(四)财商教育、早教、就业、公考、考研等各类培训机构对师资力量、培训效果作夸大、不实宣传的虚假宣传行为。
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实施以下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
(五)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六)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七)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八)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二、举报注意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线索,除通过手机拍摄的方式向我局提供线索外,还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进行举报。对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举报材料通常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尽量详细。
活动结束时间:2024年11月30日。
三、受理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0317-12315 0317-5676201
网络渠道: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
来信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68号沧州市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
来源:沧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