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大道两商户擅自损坏人行道被依法查处(人行道執法人員商戶)

2024-07-20
据悉,城管局一分局执法人员接到市民举报称有人在文昌大道损坏人行道。随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核实,发现文昌大道某汽车美容中心、某假日宾馆两家商户在各自店门口违规破挖人行道,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后立即对现场进行取证拍照,经过测量计算,两位当事人分别损坏了5平方米和4平方米。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得知,两家商户觉得人……
据悉,城管局一分局执法人员接到市民举报称有人在文昌大道损坏人行道。随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核实,发现文昌大道某汽车美容中心、某假日宾馆两家商户在各自店门口违规破挖人行道,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后立即对现场进行取证拍照,经过测量计算,两位当事人分别损坏了5平方米和4平方米。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得知,两家商户觉得人行道过高,不便于汽车从机动车道开上人行道,影响生意,故请来施工人员破挖人行道并设置斜坡。两户商家未经申报登记,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立案处罚,并责令当事人恢复原貌,并分别处罚人民币2000元。
私自破挖城市路面不仅会对城市路面造成损害,还因为破挖者不清楚路面下的结构而常常挖断自来水管、燃气管道、下水道,给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损失。更有甚者,因为不规范的破挖工作导致行人的人身安全受到损害。
执法人员提醒在市城区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首先应该提前到市行政中心集中办事大厅城管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供时间、地点、方案及施工单位或个人的资料,经核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挖掘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核准的方式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在挖掘过程中应做到文明施工,做好围挡工作,设置不低于1.8米高的围墙或围板,确保施工场地及周边市容环境整洁、有序;破挖结束后要及时平整、恢复硬化原有路面,有地面砖的要铺好地砖。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