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卡要求“人脸识别”_杭州涉事健身房:不同意可退款或转店(識別健身房退款)
杭州市民姚先生是一家健身房的老会员,去年12月花1.2万元续费办理两张三年卡。今年1月,他被店家告知,需录入人脸识别系统才能进店。
“如果姚先生不同意人脸识别,我们可以提供退款或转其他门店的处理方案。”2月8日,该健身房负责人杨经理告诉澎湃(www.thepaper.cn)。
这家“思妍丽A+运动俱乐部”位于杭州市中心,已运营多年,姚先生已在该店健身较长时间,去年12月办理了续费。1月,他被告知健身房门禁系统改成了人脸识别。
据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小强热线”栏目发布,姚先生出于保护隐私考虑,没有同意录入人脸识别。2月5日,他去这家健身房,因无法“刷脸”进不去。姚先生认为,健身卡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人脸识别,该行为属于健身房单方面增加条款,不合理。
姚先生向电视台陈述遭遇。小强热线电视节目截图
“增加人脸识别系统,一方面是因为有很多会员建议,通过科技手段使用户感受更好,另一方面刷脸可以提升门禁管理效率——都是为了更好服务会员,我们也投入了不少钱改造门禁,今年刚启用。”杨经理8日告诉澎湃。
对于姚先生关于隐私保护的质疑,杨经理认为“不必要”,“本来会员录入信息时,就包括人脸照片,用于核对是否本人来健身,现在只是把人脸用于门禁”。
他表示,绝大多数会员对刷脸都表示认同,并觉得这样更方便,只有包括姚先生在内的几名会员有意见,目前已给出解决方案:退款,或免费转至思妍丽A+其他没有使用人脸识别门禁的门店,“还在进一步沟通中”。
涉事健身房的人脸识别门禁。小强热线电视节目截图
关于人脸识别的应用争议并非首次。2019年10月28日,因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入园需注册人脸识别,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郭兵以个人敏感信息存泄露风险为由,起诉园方,要求确认园方店堂告示和短信通知中指纹识别和人脸识别等相关内容无效,退还年卡卡费、赔偿交通费并删除原告个人信息等。该案被称为“人脸识别第一案”。去年11月20日,杭州富阳法院一审宣判,杭州野生动物世界赔偿郭兵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共计1038元,删除郭兵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内的面部特征信息。一审判决后,郭兵提起上诉,目前该案待杭州中院二审判决。
“人脸识别被广泛使用的当下,应尽快加强监管,立法立规对使用单位进行权限设置,打击一切滥用公众生物信息的行为,保护个人隐私。”今年1月的浙江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周松一提出加快推动人脸识别的地方立法,保障个人对数据使用的选择权。
2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人士表示,法工委将就新技术新应用相关领域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论证,对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责任编辑:谢春雷
校对:徐亦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