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10种商品堆头陈列标准(商品陳列空箱)
一、包装规整袋装商品陈列原则
1、利用堆头框陈列,堆头高度在1.3m-1.5m,商品饱满、有气势;
2、陈列袋装商品时,层板平面应向下;
3、陈列商品包装正面面向顾客;
4、不可退货商品、销量较小的门店可以考虑空箱打底外围仅做一层商品展示,以减少商品的库存压力。
二、盒类陈列原则
1、利用堆头框陈列,堆头高度在1.3m-1.5m,商品饱满、有气势;
2、陈列盒装商品时,层板平面应向上;
3、陈列商品包装正面面向顾客;
4、不可退货商品、销量较小的门店可以考虑空箱打底外围仅做一层商品展示,以减少商品的库存压力。
三、均价陈列
1、由于部分商品包装规格不规则,导致如利用堆头框陈列,商品不便整理,且形象较差,故要求门店对此类商品利用斜口栏陈列;
2、陈列单品应执行纵向陈列,一个篮口陈列一个单品,利用隔板将不同商品分开;
3、商品货源饱满,陈列大气;
4、商品价签放置在最上层;
5、斜口栏侧面进行挂网陈列。
四、杯类陈列原则
1、堆头高度在1.3m-1.5m,商品饱满、有气势;
2、陈列杯类商品时,层板平面应向上;
3、陈列商品包装正面面向顾客;
4、不可退货商品、销量较小的门店可以考虑空箱打底外围仅做一层商品展示,以减少商品的库存压力。
五、筷子堆头陈列原则
1、利用堆头框陈列,堆头高度在1.3m之间,商品饱满、有气势;
2、陈列箱装商品时,层板平面应向上;
3、陈列商品包装正面面向顾客;
4、不可退货商品、销量较小的门店可以考虑空箱打底外围仅做一层商品展示,以减少商品的库存压力。
六、盆子陈列原则
由于脸盆商品本身特性限制,如将商品叠放,无法达到1.3m堆头高度,故盆子陈列时可将商品对放,如图片所示。
七、箱装类陈列原则
1、从下至上逐层陈列;
2、陈列商品包装正面面向顾客;
3、陈列瓶、盒 、罐装商品时,层板平面应向上;
4、不可退货商品、销量较小的门店可以考虑空箱打底外围仅做一层商品展示,以减少商品的库存压力;
5、对于顾客在选购时需检查其商品质量、规格等商品,应展示盒装商品样品。
八、卡盒装商品陈列原则
1、堆头高度在1.3m,商品饱满、有气势;
2、陈列时应先将堆头框底部垫至1.3m,堆头框护栏放置商品保证垫低箱不外漏;
3、商品摆放整齐;
4、不可退货商品、销量较小的门店可以考虑空箱打底外围仅做一层商品展示,以减少商品的库存压力。
九、卷装商品陈列原则
1、堆头高度在1.3m,商品饱满、有气势;
2、陈列时应先将堆头框底部垫至1.3m,堆头框护栏放置商品保证垫低箱不外漏;
3、商品摆放整齐;
4、不可退货商品、销量较小的门店可以考虑空箱打底外围仅做一层商品展示,以减少商品的库存压力。
十、散瓷堆头陈列原则
1、堆头高度在1.3,商品饱满、有气势;
2、陈列时应先将堆头框底部垫至1.3m,堆头框护栏放置商品(如图所示)保证垫低箱不外漏;
3、商品摆放整齐;
4、不可退货商品、销量较小的门店可以考虑空箱打底外围仅做一层商品展示,以减少商品的库存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