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疫情来临时_人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_他们是这样应对的(疫情是這樣嚴重性)
在医学如此发达的今天,尚有这样“谈虎色变”的病毒,戴口罩确实是一种非常有意义的防控方法,那么,在科技相对不发达的古代,人们又是怎样来应对疫情的呢?
最新疫情图
古代部分疫情据史料载,周代时期就发生过严重的流行病。当时,人们把那些流行病称为:疫、疾疫、疠等,一般统称为“疫”,也合称为“疾疫”。以现代的医学知识来说,这些疾疫分别是瘟疫、瘴气、流行性感冒、痢疾、麻风病等病症。
《公羊传》中记载:鲁庄公二十年夏,齐大灾。(那次大灾正是“大疫”。)
据邓拓在《中国救荒史》一书中的不完全统计,历代发生疫灾的次数为:周代1次,秦汉13次,魏晋17次,隋唐17次,两宋32次,元代20次,明代64次,清代74次……
疾疫带来的危害极其恐怖,从每次疫情之后的死亡人数看,程度最严重的一次是金朝开兴元年(1232年):汴京大疫,诸门出死者九十余万人,贫不能葬者不在其数。
汴京大疫图
古代应对疫情的方法疫情给人们带来的损失是相当大的。面对疫情,朝廷和百姓都在积极地想对策。不同时期的人们,有着不同的方法。
端午节的龙舟竞渡由于古代人对疫情并没有科学的认识,人们很难找出疫情发生的原因,他们往往把疫情的发生归结为不顺应天道而造成的天对人的惩罚。
先秦时期,传说帝颛顼有三子,生而亡去为鬼,其中一个居江水是为瘟鬼。为此,人们每于疾疫发生时,作法以驱除疫鬼。因此,后来人们逐渐从巫术的角度,开创出了在端午节龙舟竞渡的活动,好让“疫鬼”远离人们。
除此以外,历代流行的设醮、纸船送瘟神等民俗,也都是驱疫鬼的具体形式。
古代龙舟竞渡
隔离制度随着医学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疾疫发生与公共卫生息息相关。从而,才开始重视起公共卫生事业来。“隔离”这种方法,曾被人们批评为“不仁不义”。隔离这一方法的推行并非一帆风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甚至遭到极大的反对。然而,除此之外,再无更好的方法。
南宋后期大臣、理学家真德秀在泉州任职期间,在《开沟告诸庙祝文》中记载:
“淤泥恶水,停蓄弗流,春秋之交,蒸为疠疫”。
文中的“蒸为疠疫”是指隔离的意思。而关于隔离观察治疗的方法,最早记载见于《汉书·平帝纪》:
元始二年,旱蝗,民疾疫者,舍空邸第,为置医药。
到了南北朝时期,“隔离”则已成为制度。萧齐时,太子长懋等人曾设立了专门的病人隔离机构——六疾馆,以隔离收治患病之人。
又如南宋乾道二年(公元1166年),监察御史吴芾知隆兴府时,当地“旧有豫章沟,比久湮塞,民病途潦。公曰:‘沟洫不通,气郁不泄,疫疠所由生也。’亟命疏浚,民得爽垲以居。”
晋时就有记载:如朝臣家染上时疫,只要有三人以上被感染时,即使没有被染上的人,在百日之内不得入宫。但是人们很少有人自觉地采取这种“隔离”的措施。所以,每次疫情死亡的人数并没有随着医学的进步而有所减少。
漏泽园制度
为了避免疫死者的尸体再次成为传染源,据《周礼》所载,从先秦时期开始,就有了集中处理无主疫死者尸体的做法。从此,每遇大疫,官府都会集中掩埋死者尸体。如南朝梁武帝时,郢城大疫,全城十余万口,死了近八成的百姓。朝廷下令给死者赐棺器盛殓,以防止疾疫传染。
到了宋代,每次灾害过后,朝廷都要招募僧人掩埋尸体。嘉定元年(1208年),江淮一带大疫,众多寺庙的志愿者,掩埋尸体达200人者,官府则给度牒一道作为嘉奖。
从北宋末年开始,各地便普遍设立漏泽园制度,以掩埋那些无主尸体。后来的朝代,官府也都效仿这一制度,在各地建立漏泽园,减少了由尸体繁殖传染病毒的机会。在很大范围内,控制了病毒的蔓延。
药物应对
除了以上的方法,人们也在研发治疗疾疫的药物,包括内服和外用(消毒)两种方式。
在《与王敏仲书》中苏轼提到,治疗瘴疫方为:“用姜、葱、豉三物,浓煮热呷,无不效者。”
《宋史·外国·吐蕃》中提到北宋景德三年(1006年),六谷吐蕃的铎督部族发生疾疫,宋廷提供的治疫药物为白龙脑、犀角、硫黄、安息香、白石英等76种。
沈括《梦溪笔谈》中记载的一则事例说,所用治疫药物为柏叶,颇有神奇之效。
《靖康纪闻》中记载的治疫药方为黑豆汤,其方为:“黑豆二钱(令炒香熟)、甘草二寸(炒黄色),右二味以水二煎一盏,时时服之自愈。”
元人笔记《辍耕录》中记载:元朝初年时,元军发生疾疫,以大黄疗治,所活近万人,效果亦极显著。
中医在古代就已经有消毒的意识了,在疾病爆发的区域,人们会使用醋或者石灰进行处理。
据秦代出土的竹简记载,凡来秦国入城的宾客入城时,其乘车和马具要经过火燎烟熏以消毒防疫。
到了宋代,人们还用艾蒿等药物燃烟,不仅能驱赶蚊虫,还有预防瘟疫的作用。
除此之外,古代人还运用草药、针灸、艾灸、砭石等手段来对抗瘟疫。这些手段以中医系统的理论观念为指导,在应对瘟疫的过程中起到了极大作用。
中医经典著作《伤寒论》中,还论述了对多种传染性疾病不同时期的诊疗方法。此书中的方药沿用至今,其灵活多变的辩证施治方法,也奠定了中医实践的基础。
古代人对生态的保护
从2003年的“非典”到现在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罪魁祸首都是人类食用了携带病毒源的野生动物引起的灾难。对于人类和动植物界平衡状态的环保意识,其实古代人在很早的时候就有了。
五帝时代、周代几千年前的五帝时代就非常重视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当时管理山泽鸟兽的官员被称为“虞”。大禹治水时,舜帝同时派益为“虞”。现在看来,“虞”应该是世界上最早的生态保护机构和官职,所以益是世界上第一位生态保护官员。
在儒家经典著作《周礼》中,详细地记述了周代管理山林川泽官员的建制、名称、编制及职责等。周代设地官,地官大司徒是政府官员中的六卿之一,地位非常重要。他分管农、林、牧、渔等生产部门。而下属山、林、川、泽的官吏分别称为山虞、泽虞、林衡、川衡,并按山林川泽的大小制定了大、中、小三类机构,及员工的数目编制。可见当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机构是相当健全的,其职责也很明确。
周以后的朝代多数也设置了虞、衡等机构来管理山林川泽等,以保护环境和野生动物。其中专管禁猎政令的职务叫“迹人”,由“迹人”设立界限、禁令,派人守护。凡田猎者都必须听从“迹人”的命令。规定禁止捕杀幼兽,摘取鸟卵及使用有毒的箭射杀禽兽。
在西周的《伐崇令》中记载:“毋坏屋,毋填井,毋伐树木,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勿赦。”
可见,对于违反了相关律令的行为,受到的处罚将会十分严重。
春秋时代
春秋时,齐国规定山林水泽按时封禁和开放。
《管子·地数》载:“苟山之见荣者谨封而为禁。有动封山者,罪死而不赦。有犯者,左足入,左足断,右足入,右足断。”
《吕氏春秋·士容论·上农》中也记载,当时制定了春夏秋冬的禁令。禁令规定在生物繁育时期,不准砍伐山中树木,不准在泽中割草烧灰,不准用网具捕捉鸟兽,不准用网下水捕鱼等等。这些机构的设置和法令的逐步完善,为后来各个时期的野生动物保护奠定了基础。
汉代至明清
汉代颁布最早的保护鸟类法令;唐宋时期,对于野生动物的认识和保护不断深入,尤其是宋代曾有一条法令执行了200多年,可见野生动物保护深入人心。明清时期,有些统治者的觉悟非常高,他们高度重视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尤其亲力亲为地起到了示范天下的作用。
《明史·食货志》载:“明初,上供简省。郡县供香米、人参、葡萄酒,太祖以为劳民,却之。仁宗初,光禄卿井泉奏,岁例遣正官往南京采玉面狸,帝斥之曰:‘小人不达政大体。朕方下诏,尽罢不急之务以息民,岂以口腹细故,失大信耶!
’”玉面狸是当时供皇宫馔食用的一种野生动物。玉面狸在当时也属珍稀野生动物,如果皇帝带头食用,还不带动全社会的跟风!
明仁宗皇帝这一斥不知救了多少玉面狸的性命。史料记载,明弘治年间(1488年-1505年),朝廷曾多次放生野生虎、猫、鹰、山猴、鸽等,并禁止各属国进献珍禽异兽。
清代皇帝也有一些保护野生动物的诏书与禁令:
顺治皇帝听说广东采珠之风甚盛,危及了百姓,于顺治四年(1647年)冬十月下令禁止;
古代采珠图
康熙皇帝于康熙二十一年(1712年)五月,免去向皇宫供鹰的指标。尤其值得称道的是《清实录》记载的雍正皇帝禁用象牙制品的事情:
雍正皇帝在雍正十二年(1734年)四月谕旨大学士等:“朕与一切器具,但取朴素实用,不尚华丽工巧,屡降谕旨甚明。从前广东曾进象牙蓆,朕甚不取,以为不过偶然之进献,未降谕旨切戒,今者献者日多,大非朕意。夫以象牙编织为器,或如团扇之类,具体尚小。今制为座蓆。则取材甚多,倍费人工,开奢靡之端矣。等传谕广东督抚,若广东工匠为此,则禁其勿得再制。若从海洋而来,从此屏弃勿买,则制造之风,自然止息矣。”
雍正看到各地特别是广东进贡到宫里的象牙制品日盛,心里很不是滋味。这道谕旨体现了雍正对野生动物的仁爱之心,这也是世界上第一个禁止象牙制品的禁令。
雍正皇帝画像
结语以史为鉴,人类与自然要和谐共处,就必须做好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希望人们能从非典与新冠肺炎的疫情中醒悟过来,切勿再去以身试险、贪一时“口福”,去肆意食用野生动物。以免人类再次遭到如此浩劫,得到如此惨痛的教训。
愿这次冠状病毒早日被控制,愿我们的家园早日恢复宁静。并向战斗在疫情前线的医护勇士们致敬,愿你们平安归来。
西南医科大医疗队